后勤管理處
后勤管理處做為學院行政管理的職能部門,列入學院行政序列,其管理干部由學院黨委審批,院長聘任。后勤管理處以甲方身份代表學校行使后勤行政職能。其主要職責是代表學院實施對后勤工作規劃管理、服務質量監督管理;代表學院管理、檢查后勤各實體中心各項經費的使用情況;代表學院以契約合同形式提出計劃、任務、要求,并檢查、監督、協調后勤各實體中心之間的工作。制定后勤服務市場、資源、價格、衛生、節能、環保等管理制度并實施監督。
水暖中心
負責全院住宅、宿舍、教學樓、辦公樓、實驗樓等的供水供暖及維修工作。
餐飲中心
負責全院學生的用餐和教師用餐;負責超市的日常經營管理;完成行業的各項要求達標。
物業管理中心
負責學院的綠化;學院的道路及公共部位衛生保潔(含學生宿舍樓的保潔工作)。
維修中心
負責校區內教學、辦公、生活等用房的維修計劃的制定和施工;負責完成如:門、窗、桌、椅、床、柜、講臺、講桌、黑板、體育設施、自行車棚、道路、運動場、排水設施等維護和維修計劃、實施。
供電中心
負責全院所有部位的供電及維修管理工作;做好外用單位和校內經營部門的電費收繳;提出節電及用電設備改造措施,對學生宿舍的“智能限電系統”進行管理。
醫務所
負責起草醫務所管理制度,并組織實施;負責學生健康檔案的管理;負責學校衛生工作;